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微波传输总站微波台站
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微波传输总站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微波传输总站微波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微波传输总站微波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8228号
采购文件编号:UPZCSG-1807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企业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4.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企业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须为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7月12日至2018年07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二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在本公告期间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3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3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张晓艳 郝建君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账 号:152457038847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微波传输总站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1号
邮政编码:010050
联 系 人:张洁琼
联系电话:0471-3288513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经理)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投标报名、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微波传输总站微波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项目 投标文件,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