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yl23411永利(vip认证)-百度百科包头市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yl23411永利(vip认证)-百度百科包头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yl23411永利(vip认证)-百度百科包头市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采购内容为2023年包头市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19.9万元。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采购份额分别为60%,40%。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4@163.com)。资料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潜在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4)“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5)“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投标人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函;
(7)“近三年内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承诺函;
(8)“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未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承诺函;
(9)“在近三年内无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的承诺函;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函;
(11)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分公司自主经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财务、税务独立”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邮储包头分行零星维修服务+联系电话)。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户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301191000013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下午15:00
投标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8楼第四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8楼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yl23411永利(vip认证)-百度百科包头市分行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北侧经二十一路东侧明华学府办公楼
联 系 人:张玮琪
联系电话:0472-6195850
邮箱:btycyh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旭东、乌仁图亚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电子邮箱:nmgxz04@163.com